依申請公開
說明
1.本欄目只受理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其他事項請通過相關渠道反映,本欄目不予受理;
2.政府、政府辦公室普發性文件已在政府門戶網內的“政策文件”欄目中公布,人事任兔,重點項目,財政信息等方面的信息請在首頁相關欄目中查閱或通過門戶網的搜索引童找;
3.請您在填寫表格前先到政府門戶網搜索引中搜索您要申請公開的內容;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用戶還可以向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的組織申請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申請的方式包括網站申請、電話(傳真)申請、電子郵件申請、現場申請等;
5.申請處理
①補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
②答復: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最長延長20個工作日。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6.申請公開答復的內容均按照自動生成的“受理編號”在“依申請公開查詢”內進行查看。